大新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汇编(2021年)
第六章 农业深加工优惠政策
※ 中央、自治区优惠政策
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3号)文件摘要
- 支持民间资本扩大农业农村投资。自治区财政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补助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加大对农业产业投入力度。鼓励民间资本采取PPP模式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设立生猪保供、林业、水果、糖业、茶叶、中医药等特色农业投资基金,撬动民间资本参与。扩大公司信用类债券规模支持乡村振兴。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民营企业上市或到新三板挂牌。
- 降低用电成本。纳入涉农企业名录的民营企业,其生产用电符合国家和广西销售电价分类中农业生产用电规定的,严格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 崇左市优惠政策
一、《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崇政办规〔2018〕11号)文件摘要
提高保险服务水平:打造崇左市糖料蔗价格指数保险“升级版”,保险期限三年,提前锁定蔗农未来三年种植收益,稳定蔗农种植预期,建立保险价格随糖价上涨同步提高的联动机制,确保蔗农价格下跌有保底,价格上涨有收益,到2020年,试点县域扩大到6个县(市、区),试点范围扩大到30万亩,保险机构投保25万亩,完成83% 保险覆盖率。
二、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20〕8号)文件摘要
1.改善小农户生产基础设施。鼓励各地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村集体组织小农户开展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对小农户发展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用电,以及农业灌溉用电、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2.带领小农户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拓展农业功能,通过企业带动、项目撬动和行业引领,扶持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拓展经营产地初加工业务,带动小农户就地创业就业。落实农民工创业就业补贴政策,加快发展中小微企业和农村服务业,对符合条件的小农户新创办的各类市场主体给予一次性创业奖补;对符合条件的小农户新创办的市场主体带动就业的,按其实际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带动就业奖补。
3.提升金融服务小农户水平。发展农村普惠金融,推广“农金村办”模式。支持农担公司开展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各银行金融机构普惠型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建立健全农业保险保障体系,加大小农户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力度,发展与小农户生产关系密切的农作物保险、主要畜产品保险、重要“菜篮子”品种保险和森林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等保险品种。
三、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崇左市市级农产品加工集聚区建设标准的通知(崇农发〔2020〕55号)文件摘要
集聚区扶持政策。集聚区应具有明显的优惠政策倾斜,区内企业在申报各类项目、人才引进、金融贷款、税费减免、购置国外进口先进设备、土地使用、用电用水、污水处理等方面,享受优先扶持待遇。集聚区从业人员在当地现行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当地保障性住房、户口转入、子女随迁入学等。
四、崇左市自然资源局 崇左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崇左市设施农业农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崇自然资发【2020】71号)文件摘要
1.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按原地类进行管理,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使用一般林地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可不占用林地定额,但涉及到林木砍伐的,需要办理林木砍伐许可。设施农业用地被非农建设占用的,应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原地类为耕地的,应落实占补平衡。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设施农业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符合建设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
2.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 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要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的,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养鱼,其他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零星、分散的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原则上单个项目控制在设施用地总面积的20%以内,确因生产需要,可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架空或预制板铺面隔离等技术措施,尽量减少对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破坏的,经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论证通过后比例可适当增加,但单个项目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总面积最多不得超过5亩。
五、《中共崇左市委员会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牛养殖业发展的决定》(2021-2025年)(崇发【2021】2号)文件摘要
1.对基础母牛进行补贴。
养殖基础母牛并进行繁育的散养农户(含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注册企业除外),每头产犊母牛补贴1300元(含300元饲草料补贴),一胎多仔的,按一胎单仔的标准补贴。
2.对饲草料加工企业进行补贴。
年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牧草等饲草料3000吨以上的饲草料加工企业,每吨补贴20元。
3.对牛养殖保费进行补贴。
为提高农户养牛积极性,降低养殖风险,对散养农户(含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注册企业除外)牛的保险费中由养殖户自行承担的部分,给予50%的补贴。
4.对品改员的补贴。
对品改员开展牛人工授精技术服务的补贴。为提高品改员服务养殖场(户)的积极性,对每年开展服务对象20户以上(含20户)且开展母牛配种20头以上(含20头),每配种一次补助30元,同一头母牛配种2次或2次以上的按配种一次的标准补贴。
对品改员的培训补贴。为鼓励牛品改员提高技术水平,提升我市肉牛良种覆盖率,对当年参加自治区牛品种改良跟班实操技术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品改员一次性补贴培训费用3000元。
※大新县优惠政策:
《关于印发《大新县2021年重点农业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办文〔2021〕11号)文件摘要(附件2)
大新县2021年重点农业产业奖补标准
| 序号 | 产业 名称 | 种植 年限 | 单位 | 单户单位 规模要求 | 单位补助 标准 | 奖补要求 | 资金来源 | 奖补上限 | 备注 |
| 1 | 青梅 | 新种 | 亩 | 1亩以上 (含) | 200 | 亩栽青梅苗约25株,保持常 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上级下达给农业 农村局或林业局 可用于奖补的资 金、县本级财政 | 不设 上限 | 品种须为白粉梅、红 梅、(软枝)龙眼梅 或其他优良品种 |
| 2 | 胖姜 | 新种 | 亩 | 2亩以上
(含) |
600 | 亩种姜种约800斤,保持常 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 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上级下达给农业农村局可用于奖补的资金、县本级 财政 | 不设 上限 | 品种须为大肉姜且入 厂亿春食品公司 |
| 3 | 龙眼 | 新种 或高 接换 种 | 亩 | 0.5亩以上 (含) | 500/1000 | 亩栽龙眼苗约30株,保持常 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 时成活率达90%。 | 上级下达给农业农村局可用于奖补的资金、县本级 财政 | 不设 上限 | 品种须为嫁接的良种 苗,实生苗不予奖补。 新种奖补500元/亩, 高接换种奖补1000 元/亩。 |
| 序号 | 产业 名称 | 种植年限 | 单位 | 单户单位 规模要求 | 单位补助 标准 | 奖补要求 | 资金来源 | 奖补上限 | 备 注 |
| 4 | 坚果 | 新种 | 亩 | 2亩以上
(含) |
600/1000 | 亩栽坚果苗约25株,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上级下达给林业局可用于奖补的资金、县本级财政 | 不设
上限 |
品种须为嫁接的良种 苗,实生苗不予奖补。 一般农户奖补600元 /亩,脱贫户奖补1000 元/亩。 |
| 5 | 水稻 | 新种 | 亩 | 1亩以上
(含) |
1000 |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 以上,水肥管理正常,无严 重病虫害,水稻抛插后正常生长。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上级下达给农业农村局可用于奖补的资金、县本级 财政 | 不设 上限 | 此奖补标准仅限堪坪 芦山片区,明仕片区 参照2020年做法进行补助。 |
| 6 | 苦丁 茶 | 新种 | 亩 | 1亩以上(含) | 1000 | 苗栽茶苗约2000株,保持常 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株高20厘米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 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 90%。 | 上级下达给农业农村局可用于奖补的资金、县本级 财政 | 不设 上限 | 品种须为苦丁茶冬青, 其他品种不予奖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