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汇编(2021年)
第七章 人才引进(高管)优惠政策
※ 中央、自治区优惠政策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22号)文件摘要
支持民营企业引才引智。对进城务工的产业工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在子女教育方面按照当地随迁子女入学有关政策执行,同等享受当地居民医保待遇。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符合当地人才认定标准和条件的,纳入当地人才住房政策保障范围,同等享受当地各项人才优惠政策待遇。在“港澳台英才聚桂计划”等自治区相关引才引智计划中,安排民营企业项目数不低于20%。支持职业院校与民营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满足民营企业用工需要。允许符合规定的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通过“直通车”或“绿色通道”破格申报高级职称。
※ 崇左市优惠政策
一、《中共崇左市委员会 崇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左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崇发〔2016〕15号)人才引进政策摘要
- 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标为六个层次,第一类是:海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高端人才;第二类是:省级领军人才;第三类是:市级领军人才;第四类是:市级高级人才;第五类是:市级紧缺人才;第六类是:市级专业人才。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正常的工资、福利等待遇外,根据人才类别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费补贴:引进到我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第一类人才补贴50万元;第二类人才补贴20万元;第三类人才补贴15万元;第四类人才补贴12万元;第五类人才补贴10万元;第六类人才补贴6万元。
(2)入企补贴:引进到企业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的第一类人才补贴50万元;第二类人才补贴20万元;第三类人才补贴15万元;第四类人才补贴12万元;第五类人才补贴10万元。
(3)租房补贴:引进人才租赁崇左市人才公寓或企事业单位筹集的人才住房的,租金实行减免政策。引进人才在本市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根据人才类别给予不同金额的租金补贴。
(4)购房补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的,在崇左完成五年工作任期后即可申请购房补贴,按签订购房合同上一年度崇左城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同档次的补贴面积标准分别给予货币补贴。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第一类人才,补贴面积标准为220平方米,按100%补贴;第二类人才补贴面积标准为140平方米,按50%补贴;第三、四类人才补贴面积标准为120平方米,按50%补贴;第五、六类人才补贴面积标准为100平方米,按50%补贴。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10年以上聘用合同并完成10年工作任期的,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第二、三、四、五、六类人才,补贴补足至100%。
(5)个税补贴:符合本规定第一条第一类人才补贴80%个人所得税,第二类人才补贴60%个人所得税。
引进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根据工作需要,可在同类性质单位间随调,也可由主管部门根据情况安排相应工作,未成年子女由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就近入学。
二、《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办公室 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崇办发〔2016〕54号)人才引进政策摘要
1.人才安居工程对象是指崇发〔2016〕15号文件确定的六个层次的人才。
2.根据人才类别的不同,实行差别化安居。安居标准如下:
(1)第一类人才安居标准。实物配租:房租全免,物业管理费全额补贴;购房补贴:按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或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上一年度崇左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标准×220㎡一次性发放货币补贴:租房补贴:按崇左市区当年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标准×220㎡的2倍补贴。
(2)第二类人才安居标准。实物配租:房租全免5年,物业管理费全额补贴5年;购房补贴:按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或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上一年度崇左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标准×140㎡的50%一次性发放货币补贴,余下的50%在崇左工作满10年后并完成10年工作任期的一次性补贴:租房补贴:按崇左市区当年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标准×140㎡的2倍补贴。
(3)第三、四类人才安居标准。实物配租:房租全免5年,物业管理费全额补贴3年,5年后的房租按崇左市区当年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标准收取;购房补贴:按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或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上一年度崇左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标准×120㎡的50%一次性发放货币补贴,余下的50%在崇左工作满10年后并完成10年工作任期的一次性补贴:租房补贴:按崇左市区当年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标准×120㎡的2倍补贴。
(4)第五、六类人才安居标准。实物配租:房租全免5年,物业管理费全额补贴3年,5年后的房租按崇左市区当年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标准收取;购房补贴:按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或二手房产权转移登记)上一年度崇左市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标准×100㎡的50%一次性发放货币补贴,余下的50%在崇左工作满10年后并完成10年工作任期的一次性补贴:租房补贴:按崇左市区当年公共租赁住房价格标准×100㎡的2倍补贴。
三、《崇左市企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实行)》的通知(崇办发[2020]2号)文件摘要
一、支持类别及要求
本办法试行范围为注册地与税收户管地均在我市(含各 县〈市、区〉)的各类企业。根据人才所在领域及发展阶段,分为企业领军人才、企业骨干人才。申报人应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道德品质、职业操守,同时,按类别还 需具备下列条件(以下各类人才所列标准需同时满足):
(一)企业领军人才
1.政府扶持资金
(1)科技创新人才:对入选人才每人给予8万元政府扶 持资金,按40%、30%、30%比例分3个年度发放。
(2)经营管理人才:对入选人才每人给予6万元政府扶 持资金,按每年2万元分3个年度发放。
(3)高技能人才:对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 的,对入选人才每人给予4. 5万元政府扶持资金,按每年1. 5 万元分3个年度发放;对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的,对入选人才每人给予3万元政府扶持资金,按每年1万元分3 个年度发放。
2.个税补贴。对入选的企业领军人才,其工资、薪金及年终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受益财政按年度将留存在市、县部分的进行100%补贴,其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受益财政按留存在市、县部分的25%进行补贴。
3.政治吸纳。注重从企业领军人才中推荐先进模范人物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注重组织企业领军人才开展参政议政、访学研修、挂职锻炼及学习培训。
4.人文关怀。每年组织企业领军人才到定点医疗机构进 行体检。对企业领军人才,其配偶根据工作需要,可协调在同类性质单位间随调。未成年子女由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就近入学。
(二)企业骨干人才
1.政府扶持资金。对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 的,对入选人才每人一次性发放2000元政府扶持资金。
2.个税补贴。对入选的企业骨干人才,其工资、薪金及 年终奖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受益财政按年度将留存在市、 县部分的进行100%补贴。
3.人文关怀。对入选的企业骨干人才,未成年子女由企 业所在园区协调安排就近入学。
四、崇政办规〔2021〕1号:《崇左市支持服务业总部企业和新业态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文件摘要
高管人才奖励。总部企业(新业态企业)人才奖励按《崇左市企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政府扶持资金、个税补贴等待遇,推荐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