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为网络配图)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文件
崇发〔2017〕32号

关于印发《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关于推进县域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1号)和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在全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加快崇左市县域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结合崇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质量兴农、科技强农,坚持绿色发展、品牌引领,坚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把示范区创建与“三区三园一体"建设结合起来,与“美丽崇左"乡村建设、特色小镇建设结合起来,与打赢脱贫攻坚战、持续稳定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扎实推进富民兴桂结合起来,把示范区建设成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样板区、农业转型升级的引领区、深化农村改革的试验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区。
二、目标任务
目前,我市农业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培育新增长动力的关键时期,必须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打造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升级版,围绕增点、扩面、提质、升级,推动示范区建设跃上新台阶。
“增点”:就是不断增加示范区数量,形成由点到线、由线到面的发展态势。在保证创建质量的前提下,不断扩大增量,形成各级各类示范园区梯次分布的新格局。今后我市将示范区分为区、县、乡、村四类进行增点创建,自治区级统一称为核心示范区,县级称为示范区,乡级称为示范园,村级称为示范点。在目前已建成10个自治区级示范区、7个市级示范区、13个县级示范区和19个乡级示范园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创建力度,到2020年新建成20个自治区级示范区(含已入围1个)、29个县级示范区(含已入围6个)和206个乡级示范园(含已入围15个),753个村级示范点,其中: 2018年新建成7个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含已入围1个)、 13个县级示范区(含已入围6个)、79个乡级示范园(含已入围15个)、250个村级示范点;2019年新建成6个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8个县级示范区、64个乡级示范园,252个村级示范点;2020年新建成7个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8个县级示范区、63个乡级示范园,251个村级示范点。(示范区只认一块牌子,就高不就低,不能重复计算)
“扩面”:就是要进一步扩大示范区区域、品种、产业、行业覆盖面,优化布局,全方位宽领域增强示范带动效应。在区域上扩面,推动示范区由核心区向拓展区、辐射区延伸,从自治区级、县级、乡级向村级延伸,实现县县有几个示范区、乡乡有几个示范园、村村都有示范点。经过3年努力,力争2020年核心示范区总面积达到32万亩以上。在品种上扩面,全覆盖我市农、林、牧、渔业各类名特优新品种。在产业上扩面,全覆盖糖料蔗、粮食、水果、蔬菜、坚果、茶 叶、桑蚕、食用菌、珍贵树种、肉牛肉羊、奶牛、生猪、龟鳖、家禽、林下经济、森林旅游等特色优势种养产业,以及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实现类型多样化、多元化、特色化。
“提质”:就是要提高示范区发展质量效益。在延伸产业链、品质品牌和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上进行提质。加快提高示范区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补齐农产品加工这块短板,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1以上,农副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 三产业融合发展明显加强。大力提升农产品品质品牌,深度挖掘示范区潜力。自治区级示范区不断提高星级水平,其他层面示范区也要向更高层级的示范区提升。到2020年力争将扶绥县甜蜜之光甘蔗产业(核心)示范区打造成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力争将大新县德天水果产业(核心)示范区、龙州县水窿果蔗产业(核心)示范区和龙州县北部湾食用菌产业(核心)示范区提档为自治区五星级示范区,将崇左市江州区大华山水牧场(核心)示范区提档为自治区四星级示范区。
“升级”:就是要推动示范区产业升级、技术升级、改革升级。优化示范区主导产业结构,推动传统、同质化产业向名、特、优、新多元化产业升级,推动生产粗放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向精细化、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加强示范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推动产业向绿色转型。建立农科教、产学研联合协作机制,加快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变革,提升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在促进农村就业、农民增收、脱贫攻坚等方面的辐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示范区发展动力活力。示范区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显著提高,核心区比拓展区高8%以上,比辐射区高13%以上,比所在乡镇高18%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科学制定方案和编制规划
各地要利用当地现有资源和产业基础,科学布局,合理选择示范产业、示范内容、示范地点、示范方式,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现代农业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规划进度。按高标准、高起点、高规格的要求聘请高水平的设计院编制规划,规划要体现现代要素的应用和示范,符合经营组织化、装备设施化、生产标准化、要素集成化、特色产业化的要求。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乡村建设相融合。(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
单位,下同)
(二)强力打造产业特色鲜明的示范区
综合考虑产业基础、区位优势、市场条件、资源禀赋等各方面因素,坚持因地制宜、市场导向、效益优先的原则, 统筹布局各类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区,有序推进我市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以点带面,错位发展,避免产业同构、同质竞争,做大做强,做优做精,培育壮大具有区域特色的农业主导产品、支柱产业和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引导示范区建设助推脱贫攻坚
一是推动特色产业富民。
依托示范区辐射平台,因地制宜推进贫困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加大贫困县农产品品牌培育和营销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具备条件的示范区与贫困县共同创建独具特色的县域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示范区,探索构建深化合作的新机制,以增强对贫困村(屯)和贫困群众的辐射带动,实现互利共贏。
二是引导示范区积极参与精准扶贫。
开展示范区及相关企业帮扶行动,实现示范区帮扶资源与贫困村(屯)、贫困户帮扶需求精准对接,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农业、吸纳就业、入股分红、用工倾斜,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就业。鼓励示范区承接政府扶贫项目,创新扶贫方式,打造精准扶贫品牌。(责任单位:市扶贫办、财政局、农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林业 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土壤改良、农田水利、养殖小区改造等工程,加强园区水、电、路、网和标识标牌等硬件建设,以及环境整治和生态绿化工程等,推进灌溉排涝渠道、治污排污设施、机耕运输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业机械、喷滴灌等生产设施装备和农产品储藏、保鲜、质量检测和农产品物流、冷链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水利局、财政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崇左供电局、工业和信息化委、林业局、民族宗教委、扶贫办、农机局、水产畜
牧兽医局、粮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全面提高农业科技应用水平
积极引进、集成和推广国内外先进农业科技成果,突出先进实用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消化、应用和展示,引进与国际标准接轨的农产品加工技术、设备和工艺,鼓励自治区级和县级示范区申报农业科技示范园,整合更多农业科技项目资金投向示范区。大力推广和应用高产高效种养技术、标准化生产技术、生态绿色种养技术;因地制宜推广节水、节肥、节药等节约型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立体养殖,积极推进“稻田综合生态种养" “猪沼果"、林下经济等生态农业模式和“微生物+ "生态养殖模式;推广应用农业物联网防灾减灾技术,依托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建设生产管理智能化平台和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及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不断提高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科技局、商务口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着力推动三产融合发展
各县(市、区)要把创建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抓手,充分发挥示范区带动乡村建设的综合效应,坚持要素集中、产业集聚、技术集成、经营集约的发展方式,培育和引进一批有较强实力、技术含量高、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着力打造粮食、蔗糖、坚果、玫瑰、牛羊、林木及各地名特优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实现农产品增值和利润最大化;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区创建区域特色品牌,建设一批依托示范区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和冷链物流配送中心;推广“互联网+ "模式,以推进大新、扶绥、龙州等县作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为契机,推行电子商务、安全溯源,实现跨时间交易,跨地区配送,推动示范区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依托自然环境条件,针对市场需求,发展观光农业、体验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业态,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多样化发展;创新“接二连三 “隔二连三"联动经营新机制,推动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种养加一体、 三产融合发展,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提高农业综合效益。(责任单位:市商务口岸委、农业局、工业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局、旅游发展委、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大力推进农业品牌建设
加强示范区现代农业标准体系建设,严格生产全过程管理,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提高标准化生产和监管水平,建立健全投入产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动植物疫病统防统治制度,形成“正向可查,逆向可追"的质量安全体系;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开展树品牌创名牌活动,努力扩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规模,创建绿色食品生产基地,打造一批优势知名品牌,如扶绥澳洲坚果、扶绥姑辽茶、大新明仕香米、大新明仕珍珠鸭、天等指天椒、宁明桐棉松、宁明花山渔稻、凭祥石龟等,加快推进“ 一标"认证工作,将示范区产业产品向高端产业、高端产品方向提升,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到2020年,力争创建20个优势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质监局、商务口岸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快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大力引进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招商引资新上一批、借助外力挂靠一批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打造上下游产业配套的农业企业组织体,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促进农业生产、加工、物流、研发和服务等相互融合,形成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推动农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依托示范区的龙头企业、农民经纪人、种养大户等,组建创办各种类型的农民合作社,培育更多规模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的农民合作社,引导同类型、同行业合作社之间或同产业合作社在生产、储藏、加工、销售等多环节组建合作联社。培育新增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实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2018一2020年,力争全市每年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250个,新增家庭农场70个。构建新型农业服务体系,加快培育覆盖示范区种养、加工、销售、科技、信贷等各环节多元化的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示范区内各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起全过程、全方位、全产业的保姆式服务,为示范区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提供政策支持和技术保障。(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林业局、粮食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加速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加快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土地托管、土地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互换耕作等方式,推动示范区土地有序流转。把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招商政策充分结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创新农业投入融资机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实施以奖代补和贴息等不同的扶持方式,引导和鼓励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示范区。建立政府扶持、多方参与、市场运作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大力发展农村信贷,鼓励发展适合崇左特点和需要的各种金融服务,推动发展“公司+农户+信贷"等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信贷模式。加强涉农信贷与保险合作,拓宽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范围,推动示范区开展农业保险。建立健全与农民的合法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农业,引导支持企业在平等互利基础上,与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签订购销合同、提供贷款担保、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实现利益共享。探索以各种形式开展股份合作,形成以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的利润分配机制,采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形式,让农民分享加工与销售环节收益,提高农民收入水平。通过土地入股、资产租赁等方式,与示范区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大力培育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各类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的社会化服务,不断增强示范区发展动力活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金融办、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示范区建设,把示范区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领导要扑下身子、具体落实。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由市委常委挂点,县级示范区由各县(市、区)委常委挂点,加强领导。市、县级示范区创建办要负责辖区内示范区建设的具体组织实施,发挥协调功能,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显著的成效。
(二)设立奖补资金。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奖励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获得自治区级和县级称号的示范区给予奖励。获得自治区级称号的示范区,除自治区给予的奖励外,市财政每年再拿出500万元给予适当配套奖励(具体奖励金额按当年获认定个数及星级进行分配);获得县级称号的示范区,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区奖励100万元。乡级示范园和村级示范点的奖励由各县(市、区)负责,具体奖励金额由各县(市、区)自行决定。奖励资金使用参照桂财农〔2016〕230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重点用于支持农业示范区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引进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装备,集成熟化先进适用科技成果,推进农业信息化建设等与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相关的费用支出。
(三)强化政策扶持。各县(市、区)要发挥政府的领导和引导作用,充分整合农业、水利、发改、林业、旅游、财政、国土、民族宗教、扶贫、科技等部门涉农项目资金和财政出让金、耕地开垦费,集中投向示范区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涉农项目尤其是贫困地区示范区项目要优先推荐申报,并予以优先倾斜支持;完善财政支农引导机制,采取贴息、补助、奖励、担保等方式,鼓励和扶持农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参与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完善示范区及相关企业精准帮扶的激励政策,依法落实税收等优惠政策。用水、用地、用电、信贷、保险、农机购置补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和征占用林地指标等扶持政策要向示范区倾斜。进一步扩大主要特色农产品农业保险覆盖面。
(四)实行分级考评机制。自治区级核心示范区由自治 区负责考评认定,县级示范区由市负责考核评定,乡级示范 园和村级示范点由各县(市、区)负责考核评定。
(五)创新管理运营机制。用工业园区建设的理念谋划示范区发展,建立健全“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各方参与" 的示范区管理体制,明确示范区管理主体,统筹示范区建设管理运营各项工作,使之成为具有自主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用市场办法处理示范区内各经济主体的关系,逐步实现园区市场化运营,提升内生发展动力。
(六)加强指导服务。各县(市、区)要建立科研单位与示范区联系挂钩机制,鼓励科研机构、技术专家、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与示范区对接挂钩、对口帮扶。要加强与示范区建设指导专家的联系与交流,提高示范区创建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对示范区的服务指导能力,真正发挥示范区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的引领和导向作用。
(七)强化示范带动。坚持因地制宜,突出本地特色,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发展模式。及时总结推广示范区建设的生动实践、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舆论,营造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现代特色农业发展。
(八)建立月报制度。加强示范区基础数据的采集和统计,做好监测分析工作。建立示范区建设进度月报制度,各县(市、区)每月向市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工作进度,并将示范区建设进度报表、创建目标任务和监测复核任务列入绩效考评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对工作不落实、创建进度慢的示范区进行全市通报批评、约谈或督办。
中共崇左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月3日印发
附件2一1:崇左市县域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建成目标任务表(2018一2020年)
